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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添一道“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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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添一道“护身符”
六安新闻网
 六安市在目前巳经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继续提高医保标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再添一道“护身符”。

  作为民生工程之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六安市城镇居民的参保面不断扩大,到去年底全市巳有58万多人参保,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参保的城镇居民巳有1.5万人享受了医保待遇,发生医疗费用7000万元,其中有30多名大病患者得到了6万元以上的大病救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看病的经济压力。

  今年,随着民生工程的扩容和国家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六安市劳动保障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是降低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待遇水平,六安市医保中心综合科科长柴涛告诉记者:“今年市里出台了一个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主要是为了用于资助6万元以上的大的费用,这个支付限额是根据参保病人支付的年限确定的,达到一定年限的话,可支付6万元到10万元,或者6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支付标准” 。据柴涛科长介绍,六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后,每年将从基金中安排大病医疗救助金,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方式,用于支付当年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限额以上部份的大病医疗费用,减轻那些重大疾病患者看病的负担。金安区前进社区居民祁习美患尿毒症多年,每个星期都要透析两次,沉重的经济压力使她难以承受,去年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每年仅交付180元,而她却每次透析都能从区医保中心那里得到大病救助180元钱,一年高达一万多元。说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她感慨万分的说“向我们生这个病,没有医保的话,也许就维持不下去了” 。金安区医保中心副主任田安告诉记者,金安区每年需要大病救助的参保对象约占全区整个参保人员的十分之一,他们每次治疗费用都在一万元到十万元之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区医保中心都尽力给予大病救助,前不久,三十铺镇街道患者孙某在外地实施换心手术花了近二十万元,区医保中心都按大病救助的上限给予救助。田安说“从我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以来,总体情况在医药费方面来讲,有很大的改善,确确实实给居民解决了生病的医疗费用,群众也比较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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