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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不用水每月也要缴费10元 水价“最低消费”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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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的居民每当交水费的时候都很困惑,该镇自来水厂收取用户每月“最低消费”10元,即用水量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超出部分据实收取。只要家中装了水表,不用水每月也要缴10元。物价部门获悉后,现场调查并责令水厂整改。

  用户:每月最低要缴10元水费

  该区三十铺镇位于六安市东郊,镇里约3000户居民用上了自来水,但用户对水费收取问题多次投诉。该镇街道居民王先生说,他在六安市区上班,每月用水量在2立方左右,按照该镇自来水厂的计费标准2元/立方计算,每月应实缴4元钱,可水厂收水费要求每月最低缴5立方水的钱,也就是每月10元。王先生认为水厂设定“最低消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记者走访得知,该镇位于淠史杭灌区沿线,地表水丰富,一些居民家本来就有水井,自来水用量不足5立方;还有一些青壮年在外务工的,家中老人用水也往往不足5立方。但每月都必须缴纳最低10元的水费。

  镇ZF:收“最低消费”为收回成本?

  分管自来水工作的三十铺镇党委副书记叶进说,镇里自来水厂几年前经营不善水质不好,后来引进外资进行了改制,成为股份制的自来水厂并沿用了几年前一直实行的“最低消费”收费标准,主要原因是新自来水厂投入了几百万元,可能是为了早日收回投资成本才这样做。

  叶副书记联系水厂负责人后告诉记者,水厂方面表示,这种收费方式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叶书记认为,自来水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收费方式是不合理的,镇ZF有责任督促其取消。

  物价局:设定“最低消费”不合法

  记者采访了价格主管部门,辖区金安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张家书说,他们此前也接到群众投诉,该局11月5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张局长说,早在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等5部委就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取消“用户用水最低消费(月用水流量底数)”,三十铺自来水厂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该局当即责令其整改,水厂书面承诺从下个月开始,取消10元钱的“最低消费”。
来源:安徽商报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11-1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乱收费。。。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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