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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技大学34岁博士郑刚因捐精死亡已过去一年多,案件今年6月份一审后,经过两个多月休庭,近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郑刚“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份权纠纷”一案将于9月11日进行不公开审理。(9月6日《广州日报》)
9月4日,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骆文智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在与听众交流时其坦言,随着不孕不育人群的上升,广东精子库常年告急。他呼吁广大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捐精,“捐精很健康,不伤身体,更不会死人。” (9月5日《新快报》)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同样是“捐精”,为何差距这么大?一边是34岁博士郑刚因捐精而意外身亡后,家属为了给其生命讨个说法,举债30多万踏上维权的道路,在扑朔迷离的死因中,运用法律的武器索赔400万元;另一边是广东计生委主任亲自“挂帅”,通过媒体这个传声筒,苦口婆心的呼吁健康男性捐精,并金口玉言做出承诺:捐精不会死人。
到底捐精会不会死人?从官方宣传的口号和知识中我们得知,捐精不仅不伤身体,更不会死人,还有益于身体健康。而且,这不仅是一种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好事,也可从中得到一笔可观的营养补助费用。但是,博士郑刚的死亡,似乎让人们有点“谈捐精色变”的感觉。试想,一个身体健康的运动健将,捐精后不明死去,他的死亡难道跟捐精没有一丝关系吗?因此,可以说,生命诚可贵,捐精需谨慎。
随着不孕不育人群的上升,以及精库中精子的匮乏,这就需要大量健康的精子,给别人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捐精是否安全?捐精过程是否会妨碍人们的身体健康?“郑刚事件”是不是不会再发生?当许多人产生这样的疑问后,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有捐精想法的人,也许会停止想法;正准备捐精的人,也许会停止捐精。那么,如何破除这个瓶颈?
其实,办法不是没有。我早想出了一个“万全之策”,不仅可以解决精子库告急的事,还可以保证不会出现类似“郑刚”的事件发生。有网友曾对全国“贪官”包养情妇的情况作了个统计:原江苏省建设厅长徐其耀,共有情妇146位;原四川乐山市长李玉书,20个情人年纪都是16到18岁;原南省通讯局局长曾国华,面对5位情人立誓,保障到60岁时,每人每周性生涯不少于3次……这说明一个问题,贪官由于天天吃山珍海味,享受干部疗养,以至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当然,精子更是多的不能再多,以至于到处发泄施淫威。因此,如果让这些贪官“戴罪立功”去捐精,何愁精库没有精子?
当然,会有人进行反驳,说贪官捐的精子,会生出一堆“贪官”的,既好色、好酒,又好贪、好挥霍,不仅危害社会,也会贻害别人的家庭。其实,这点我早已经想到了。大家不妨想一下,贪官在没有落马前是什么?毋庸置疑,当然是“好官”。而且,要政绩有政绩,要品行有品行,要追求有追求。只不过,他们都有一点小小的癖好——包养情妇。因此,我们可以找一些情妇多的“好官”去捐精,这不仅可以解决精库告急的大事,而且还可以挽救很多有夫之妇和良家妇女遭受“胯下之辱”,岂不是两全其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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