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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事!法院判定:未叫喊,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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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强奸披上了性侵的文化,当一个一个上不算轮奸,当带套不算强奸,中国女性呵,除了当自强(裆要强),男人这个东西,八成是指望不上了,有这么一个群体,除了下半身还能支起裤裆,上半身已经退化成了利益的傀儡,哪还管是姓华还是姓黄,恐怕都改姓操,有奶便是娘去了。

  纵观最近热闻,裤裆的那点事发生了不少,引发我大发感慨的刚刚出炉,还冒着吱吱腥膻气的一则通稿:8月4日晚,在东莞打工的19岁女子乘坐长途卧铺车回南宁,在车上遭男乘务员吴某性侵。约一个月后,女子发现自己怀孕遂报案,吴某被抓获。据悉,该车有数十名乘客,事发时女子未叫喊,其他乘客基本在熟睡,并不知情。

  单看标题《卧铺车乘务员深夜性侵女乘客致其怀孕》,我以为是火车事件,细看之下才知道不过是一辆卧铺客车。长途客车上跟车的也叫乘务员?长途车有跟车做乘务工作的吗?公共场合,这个家伙的性侵是如何办到的?长途客车都能嘿咻,性事无处不能完成,着实神奇了!

  通稿给这个女纸起了个好听的明儿,叫夏花。这则报道的小编太有文化了,泰戈尔写下:“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通稿没有配发照片的前提下,读者眼前已活脱脱意淫出一个如花般娇艳的女优了,东莞是什么地方?是爷们都心照不宣的天堂。案发时间正是盛夏时节,花儿一样的闺女穿着上不说霸气侧露吧,一准儿也散发着诱惑,类似于前胸上写着“我可以骚”,后背上则是“你不能扰”。我说妹纸,你还真以为满街都是柳下惠呢?夜幕遮掩下的恶性难道你经历的还少吗?即便是日上三竿,早已恶贯满盈的那个群体,也不会停止插进插出的快感。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事情的时间表吧,8月5日凌晨发案,9月8日在医院做了人流,9月9日报案,9月10日吴某被抓。这一系列的动作下来,超乎寻常的通畅与顺理成章。我特别百度了“早早孕要多久才能查验出来”这个问题,显示如果月事正常,停经一周后可检测。这就有意思了,这个夏花的人流何必如此操之过急?南宁市经开区派出所认定强奸会不会草率?吴某是假强奸还是真倒霉?总不能让这个妹纸寻了个借口,找个倒霉蛋就半推半就地了了这个事,还嚷嚷着让人家赔钱又赔命,道是让那真正的“不成功变成人”的侵犯者洋洋得意去了,这叫嘛事儿啊?

  民警提醒:女性在卧铺车上受到骚扰,应保持冷静,想办法第一时间向司乘人员求救;如果是司乘人员所为,应假装车上有同路熟人,或通过拉扯别的乘客惊醒,让对方知难而退;此外,争取时间,通过手机发短信向110报案。民警还提醒,如果性侵已经发生,请在下车后,先别清洗身体,第一时间找到警方报警,以便及时提取对方的罪证。

  JC叔叔的这段提示一定要记牢,不要奢求司法公正,更不要指望治安得到改善,那么,是要自救呢,还是自救呢,还是自救?看来只能对施暴者献媚了:“哥啊,干都干了,那套套让咱留着做个纪念呗?”既然有关部门如此隐晦,强奸不叫强奸,冠以性侵,那此案最理想、最圆满的结局是,法官判定:“未叫喊,不算强奸!”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2-9-13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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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4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钓鱼者 发表于 2012-9-13 15:44
有点意思。。。。

算是法律漏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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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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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是要好好修改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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