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堪养女索要钱物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多年前好心收养女儿,不想成年后不孝敬父母,反而经常回家要钱要物,烦扰老人的正常生活。夫妇俩不堪忍受,将养女告上法庭要求与之解除收养关系。日前海淀法院判决解除了梁姓夫妇和梁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多年前,北京的梁姓夫妇在医院收养梁某,将其当做自己的女儿抚养长大。梁姓夫妇对梁某生活和学习各方面都付出很大努力和心血。在梁某成年以前,双方关系较好。但自梁某成年后其与养父母之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 后经双方协商后,共同签署了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文字材料。但梁某仍实施谩骂等使双方关系恶化的行为,梁姓夫妇忍无可忍将梁某诉至法院,并表示不要求梁某支付赡养费等,只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平静生活。 梁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解除梁姓夫妇与梁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法官就此提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双方虽签署了相关文字材料,但梁某并未忠实履行其义务,此种情况即协议无法履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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