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舒城县居民小洁(化名)与湖南人胡某通过网络相识并成为网友。后来,小洁有了男朋友,便不愿与胡某再继续交往下去。事发的前一天,胡某从湖南来到安徽舒城小洁家,想与小洁继续交往,但无果。因天色已晚,胡某留宿在小洁家。当天夜里,不甘心的胡某,从小洁家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藏在上衣口袋里,心想:“如果自己被小洁抛弃,就用这把刀杀死小洁或者自杀”。
事发当日凌晨,胡某感觉与小洁继续交往无望,便用水果刀在小洁的脖子上划了一刀,接着又在其颈部、背部连刺数刀。小洁的母亲及时赶来制止,也被胡某刺伤头部。随后,闻讯赶来的邻居将胡某制服。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鉴于其系激情杀人、犯罪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母亲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遂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