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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位法律硕士生集体状告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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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2010级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学生却只有2000元,校方相关行为违法,并要求补发之前的奖学金。法院以学校非行政机关为由未立案。校方称,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尊重学生起诉权。(12月13日《京华时报》)
  王传涛
  长期以来,传统教育对学生一直宣教“尊师重道”。起诉学校这类的事,也算是一种“忤逆”。但是,中国政法大学却有78位法律硕士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则是这些学生要求补发奖学金。虽然法院未能受理立案的结果令人失望,但在笔者看来,中国政法大学这78位法律硕士的做法却足够鼓舞人心——这是我们极少看到的学生集体起诉学校事件,这体现了当下我国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长。
  每一位大学生,几乎都有难以割舍的“奖学金情结”。奖学金,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成绩,是最容易令人羡慕的荣誉之一。上过大学的人,几乎都曾为了奖学金努力过。因此,每一所大学在处理奖学金事宜时,都要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唯公平至上。否则,就会招来很大的民愤。近些年来,因为奖学金被克扣等问题而曝光的新闻并不少见,许多学生是敢怒而不敢言。更不用说把学校告上法院了。
  将学校告上法院,体现了法治社会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维权意识的增长。也可能有人说,这些学生是法律硕士,维权意识比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强一些是自然之事。然而,即便是法律硕士,也并不是维权意识就必须要强。许多学生和许多大学教授一样,喜欢避世,喜欢犬儒式的生活,遇到事情不敢抛头露面,甚至不敢多说一句话。可是,大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他们从来都不是行政化大学的小猫小狗,他们有自己的权利诉求,并且,他们有权利表达这样的诉求。如果遇到不公之事,大学也应该成为被告。
  坦白讲,大学,其实也是一个小社会。尤其是对于当下大学而言,因为严重的行政化、官僚化,大学里也有我们所说的官与民。大学里有一些学校版本的“社会衙门”,而众多大学生,则像按专业、院系划分的市民。虽然大学中的管理权力,远远不及社会中一些职能部门的权力大,但是,可以肯定,再小的权力也需要约束,如其不然,一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腐败事例或是不公现象。
  中国政治大学官方的态度,也值得钦佩——尊重学生起诉权,起诉是合法权利。这样的姿态,体现了一所政法院校应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姿态。当然了,我们更希望昌平法院能够受理此案件,为大学生告赢大学,提供一个有代表性的法律范本。
  大学精神,一直以来是经常被提及的词。因为教授变叫兽、学术腐败、论文抄袭等诸多问题,使得社会舆论每每提取大学精神便习惯性地加上“沦丧”一词。实际上,除了提到大学精神,我们还应该提到“大学生精神”。他们时代的骄子,应当成为时代的先锋。他们理应有扬帆激浪的勇气和魅力,更应该勇敢地拿起手中的武器,勇于向大学问题说“不”。
  南都微博评论:
  @南都评论: 对中国政法大学而言,这是最好的招生广告。大学目的在于培养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之国民,而非逆来顺受的奴才,对一个以培养政法人才为己任的大学而言,这尤显至关重要。权利意识觉醒,通过理性、法治途径解决争端,这些都将是未来中国大学之福,更是未来中国之福。壮哉,政法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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