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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拳打脚踢再胁迫签下合同,六安包工头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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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张先生反映,12月18日晚他在省城滨湖新区一浴场洗澡时被人劫持到肥东一工地,不仅遭遇拳打脚踢,还被逼签下合同,直到4个小时后才被送回浴场。

包工头被劫失踪4小时
      张先生是六安人,带了一个52人的泥工班在省城望江西路一工地干活。 10月份工程结束后,他就等着和工程承建方中国广厦建筑公司安徽分公司结算工资。可是12月18日晚,他和朋友石某在滨湖一浴场洗澡时竟被劫持了。

      张先生说,大概在夜里12点左右,他在浴场洗澡时巧遇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楼某,当时楼某找来十几人对自己拳打脚踢,然后用车把他带到肥东一处工地办公室,强迫他签订一份关于工资结算的合同,直到凌晨4点才把他送回浴场,他满身是伤,不得不住进安医附院。

      医生检查发现,张先生头部、面部、胸部和四肢都有轻度外伤,建议他住院观察一段时间。目前张先生已经报警。

项目经理称对方恶意讨薪

      随后与楼经理取得联系,楼经理表示,他和张先生存在劳务纠纷,对方一直不露面协商,并找人恶意讨薪,18日晚在浴场见到张先生后,想找对方好好谈谈。

      楼某表示,当时他是将张先生带到肥东协商,不但没有打他,而且也没有强迫其签订合同。据介绍,双方之前签订了一个分包合同,但后来张先生以亏本为由拒绝按该合同执行,协商几次都没有成功。“目前公司已经找了建筑部门造价站进行成本核算,将根据核算结果支付工资。 ”

被逼所签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目前,张先生已经报警,辖区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张先生咨询,自己当晚被逼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对此,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当事人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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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所为。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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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过年了,工资都该算算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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