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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邻居之间因为相邻通道问题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毁坏对方的财物,甚至拿铁锹砍伤对方。日前,法院审理了这桩冤家邻居案。
2010年3月10日7时,李某不满邻居孔某的儿子小孔将面包车停放在自家门前的通道上,用砖头砸烂了面包车后窗玻璃。孔某见状,心里感到气愤,拿起家里的钢钎,跑到李某的儿子小李新建的房屋内砸毁两幅钢质防盗门、两幅铝合金窗子及玻璃,由此,引发两家人激烈的争吵。半小时后,小李怒气冲冲地拿出一把小铲锹,朝孔某的儿子小孔的腿部砍下去,当时小孔痛得哇哇大叫。小孔的妻子小王眼见自己的丈夫被砍伤,心疼不已,但其并没有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而是迅速从自己家中拿来一把铁锹参与斗殴,用铁锹将小李的妻子小徐的面部砍伤。经鉴定,小李左腿髌骨骨折,构成轻伤;小徐面部损伤也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小王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孔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小李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判处孔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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