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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给孩子取名时没有随我们夫妻的姓,如今去派出所上不了户口,这该怎么办呢?”最近这几天,家住裕安区平桥乡的李先生为孩子上户口的事而着急,给本报打来了热线求助电话。
原来李先生随母亲姓,其父姓王。上个月当他的孩子出生时,他和妻子陈女士商量让孩子随爷爷姓王,于是他们便在医院的出生证明上将孩子姓名登记为王某某。可是前几天当李先生到辖区派出所为孩子申报户口时遭拒,被告知孩子取名必须随父母姓,也就是说李先生的孩子要么姓李要么姓陈,如果姓王是上不了户口的。而同时相关规定又要求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于是,陈先生找到当时孩子出生的医院要求更改出生证明,而院方表示出生证明里的内容已上网上报,如要更改必须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1月10日上午,记者带着李先生的难题来到了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市以往登记的户籍资料来看,一家三口三个姓的现象并不少见,而这一现象今后将不可能存在。据了解,去年10月29日,安徽省公安厅向各市、县公安局印发了《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这一规范第3章第21条的出生登记项目中,明确了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也就说,公民取名随第三方姓是不允许的。同时条例中也说明了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针对李先生遇到的难题,条例也给出了解决办法,申报人要求使用与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一致的姓名的,由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按照申请的内容予以登记婴儿姓名。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和妻子陈女士同时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方能为孩子改姓入户。在此本报也提醒广大市民,给孩子取名时应慎重,避免上户口时遇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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