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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网友自诉:
本人的爱人原是徽商银行柜员,毕业后凭自己的努力考入徽商银行,从业这几年一直兢兢业业,业务成绩都是靠前的。2012年10月份因为某种原因辞去职务,并交接完所有手续,一切都符合法律程序。
在此行从业这几年,每月的基本工资是按月发放的,绩效工资是按季度发放的,每一季度发一次,10月份辞职时第三季度绩效都没有发(6月—9月),今天通过以前同事得知第三季度的绩效已经发放,所有员工都已经领到,唯独我爱人没有,打电话给徽商银行六安分行人力资源部L某询问其原因,得到答复是“想发给你就发给你,不想发就不发,领导说的算”。是领导就了不起吗?是领导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是领导就可以剥削劳动力吗?是领导就可以无视劳动法的存在?为什么如此口出狂言?谁赋予了她如此的权力?是人说出的话吗?各位领导你们作何感想?
我们只不过是很普通的打工者,为了生活我们努力工作,拿着我们应得的一部分微薄的工资,现在就领导的一句话把三个月的绩效工资都扣了,八九千块钱啊,够我家宝宝喝多长时间奶粉,辛辛苦苦的劳动力就这么被无故的剥削了,难道我们只能忍受吗?
钱无所谓,没了可以再挣,为的只是这口气,要她为其所说的话给我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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