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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舒城县柏林乡三桥村村民葛某因政策外生育三孩,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金500元。
葛某,男,36岁,家住柏林乡三桥村卜庄组,妻:丁某,女,39岁,住柏林乡三桥村卜庄组,两人于1997年8月结婚,先后于1998年5月2日、2005年6月26日生育政策内二个女孩。
该夫妇长年在宁波等地务工,于2010年12月9日在宁波医院超生政策外三孩。2012年3月,舒城县人口计生委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夫妇下达了84960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乡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葛某夫妇拒不履行缴纳义务。2012年11月,县人口计生委将该案件起诉到舒城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法官电话和当面多次做葛某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葛仍旧拒不缴纳,且态度不好,2013年2月1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葛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并处罚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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