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无证驾车撞伤婶婶,因为赔偿出现纠纷,侄子被婶子告上法庭。承办法官26日下午解释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原来,被告李某是原告翁女士丈夫的侄子。2011年10月,被告李某无证驾驶变型拖拉机将翁女士撞伤,翁女士为此花了医疗费10000多元,此后多次要求被告李某赔偿,但被告李某拒绝。翁女士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侄子李某立即赔偿各项损失30000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此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为被告李某负全部责任。原告翁女士的左小腿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住院花去医疗费12000元。
据此,霍山县法院近日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婶婶翁女士的各项损失30000元,宣判后被告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