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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一个月内小区六辆电动车遭盗贼
短短1个月,盗贼在相邻两个小区疯狂作案7余起,盗窃电动车6辆,经下家介绍以每辆300元不等的价格予以销售。日前,被舒城县法院法院审理这起盗窃案,盗贼和介绍买卖赃物的下家均被绳之以法。
2012年5月份,被告人程某某在舒城县城关镇苏果超市、龙舒花园和九溪江南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共盗得6辆电动车,价值共计9843元。被告人张某某明知道程某的电动车是盗窃所得,却多次为程某某介绍买卖。
舒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介绍买卖,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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