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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3-3-1 09:08 编辑
舒城县一对老年夫妻一生相濡以沫,平淡度过,谁知两人到了晚年夫妻感情却彻底破裂导致离婚。 蒋先生与魏女士夫妇俩共同生活40多年了,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并独立生活。自结婚以来,夫妻俩虽为生活琐事偶尔发生过争吵,但并未发生原则性的矛盾,夫妻感情一般。两人从各自工作岗位退休后,共同上了老年大学。
后来,在蒋某为健身学跳舞期间,老伴对丈夫心存怀疑,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丈夫的活动进行指责,使他觉得颜面丢尽受到侮辱,蒋某对妻子产生极度不满和抵触情绪,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为此,蒋某于2011年诉至县法院要求离婚,后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此后,老伴魏某也有悔意,曾在生活上关心丈夫,但蒋某不为所动。双方虽同屋居住,但很少说话,并且经济上实行AA制,夫妻俩亦如陌生人。蒋某即使生病卧床也不愿告诉妻子。
蒋先生于2012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后经双方子女及亲朋好友劝解,但其不为所动,坚持要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后,遂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共同财产即一套房屋,由双方居住使用,该房屋所有权,双方自愿赠与其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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