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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市民关注个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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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不少准备“卖一买一”的换房群体,对于新政策很是关注,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更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因为政策一旦落实,换房成本将增加不少。

老瓶装新酒
    在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看来,有关于个人所得税收取的标准,其实并无“新意”,实质上是以前老标准的重新被提起。“以前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的收取,就是按照差额的20%计征,但根据各地市的不同情况,大多实行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标准。”在市地税局,一位专业人士介绍说,“按照总局给出的1%-3%的核定征率,目前我市执行的是1%的核定征率。”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与此次“新国五条”细化措施出台前,二手房个税收取上存在不易操作有关。据地税工作人员介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一种是据实征收,即按照差价的20%;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即交易中总房价的1%。对转让住房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可按其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则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二手房交易中,多数市民出于希望能够少交点税,并不一定愿意提供准确的原价,因此目前多数按照核定征率来收取。”工作人员说。


换房成本或增加
    那么,严格征收20%的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自然也成为“新国五条”细则中最受关注的一条。由于这一规定涉及面很大,与很多人切身利益相关,特别是引起了不少换房族的担忧。如果政策落实,他们为此负担的成本又将增加多少呢?记者也就此请地税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


    以一套非5年内个人唯一住房的普通二手房为例,假设房主原来购买该住房总价为20万元,目前总价50万元,之前个税为成交总价的1%,即5000元;如果新政落实后,按照差额的20%计算,就是6万元,个税增加5.5万元,约相当于房屋总价的10%。


    对于新政策,不少二手房中介的负责人认为,近年来,六安市区的房价上涨幅度很大,“可以看看市区几个主要楼盘,2008年前后,一套总价20万元上下的房子,如今大多要40-50万元,如果真要‘一刀切’,严格要求按差额20%计征房产个税,这些房产的个税至少要4、5万元。”一位房产中介经理表示,“此外,对于不少房改房来说,很多甚至才3、4万元一套,如果这部分房子也按差价20%进行征税,那样要交的税就更多了。”


过渡期仍执行老标准
    在市区东大街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的地税窗口,记者以售房者的身份咨询目前个人所得税该如何收取,该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税率可能会在近段时间有所调整,不过他们尚未接到关于具体时间的通知,目前仍按照原来的标准收取费用。“如果需要的话,最好尽快过来办理。”这位工作人员提醒说。


    记者在该楼层的收费标准公示栏内看到,目前执行标准为: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地税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六安市确定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率为1%。据地税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不少地产中介已经开始告知买卖双方,趁着这段政策落地之前的空窗期,加快递件过户。有负责二手房交易递件过户的按揭公司透露,是否按个税新政策实施,应该以递件时间作为时间点,如果递件时间在地方税务部门落实政策的通知出台前,那么个人所得税还是会按成交价的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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