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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酒后强行上路,因控制力下降,在转弯时摔倒在地,后方车辆紧急刹车,避免事故发生。醉酒摩哥无处发泄,便企图讹诈后方出租车司机。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并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对其定罪处罚。
被告人段某平日嗜酒如命,一天两顿酒如一日三餐不可或缺。去年9月,段某邀来朋友在饭店喝酒,酒后控制力下降,走路开始摇晃。朋友劝其打车回家,段某不屑一顾,骑上摩托车强行上路。晚上8时许,段某骑车沿本市小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城北小学北校区附近,在拐弯时因控制力下降摔倒在地。后面一辆皖N81707出租车赶紧刹车,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
段某因摔倒在地无处发泄情绪,便赖上该出租车司机,躺在地上大呼撞人了。出租车司机对其不予理睬,刚要离开,段某起身拽住该司机,双方遂发生厮打。周围过往群众见状随即报警。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将段某控制。经检测,段宗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33.763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段某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段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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