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装使用警报器,还在交警前炫耀,3月11日,六安高速二大队查处一辆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的不正规施救车。
11日上午10时30分,高速二大队梅山中队民警正在金寨收费道口进行日常道口管控,一阵急促的警笛声突然传来。随着警笛声的渐渐接近,民警发现是一辆号牌为皖N97432的江淮中型专项作业车(施救车辆)拉响着警报准备进入高速公路,而此时收费道口交通畅通,并无其他车辆。执勤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您好,请出示下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民警上前给驾驶人敬礼后说道。“我这是施救车辆,是六安正规公司的”,驾驶人明显不耐烦,在民警第二次要求检查证件后才将证件拿出。证件显示,该车辆是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所有,驾驶人罗某也是该公司员工,驾驶证、行驶证均正常。“请出示下该车辆的警灯、警报器使用证”,民警指着安装在车辆驾驶室内的警报控制器再次说道。“这,这使用证没有,但车辆是正规施救车,是正规公司的”,罗某一再强调其“正规”。民警为罗某解释其违法性,指出警灯、警报器的安装、使用必须要在公安机关备案,在核发使用证件后才能使用,而且有严格的使用规定。在民警的解释、教育后,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原来其到公司上班不久,虽然知道该车辆无警报器使用证明,但认为不会有人来检查,且感觉开车拉警报很威风,不料触犯法律被民警查获。
针对罗某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将该车辆警报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罗某在接受处罚后保证以后遵守法律法规,并向公司领导反映警报器情况,尽快补办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