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证据突袭指认不属实 亲子鉴定被采信获赔
日前,霍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俩二次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戚某离婚,李某赔偿戚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2008年,李某(女)与戚某相识恋爱后不久就步入婚姻的殿堂,2010年5月,儿子的出生使夫妻间莫名的产生了隔阂,戚某便长期不回家,夫妻俩感情逐渐淡薄。2012年4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戚某极力挽救赢回了李某的心。现半年过去了,双方的关系依然未得到改善,2013年2月,李某二次向法院起诉与戚某离婚。
戚某在庭上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并提交了一份亲子鉴定书,用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李某向法庭提出,戚某现在提交亲子鉴定书属于证据突袭,请求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戚某在庭上提交的亲子鉴定书,是用以支持自己同意离婚及索赔的主张,该情形不属于证据突袭。在婚姻关系存续间,李某行为直接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公秩序良俗,构成对戚某一般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戚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过高,可以酌情认定2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