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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金寨女子清明节表孝心 不小心火烧林地5余公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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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祀的日子,虽然各级机构都一再宣传要文明祭祀,但仍有人为表孝心又是烧纸又是放鞭炮,安徽省金寨县就有这样一位女子,结果突然起风酿成了大火。近日,经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金香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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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香,金寨县某乡镇人,现年35岁。2013年4月4日,金香去给父亲、爷爷、奶奶上坟。下午1点多钟,金香来到了坟山,先给爷爷、奶奶的上了坟,然后又来到父亲的坟头,将带来的纸钱、衣服、鞋子在父亲坟前燃烧,以表达自己的孝心。不想,突然来了一阵大风,把燃烧的火纸吹到了旁边的芭王草上,火势瞬间难以控制,将周边的松树、板栗树都烧了起来。金香赶紧拨打了119,但由于山势陡峭,山路难行,消防车迟迟不能赶到,金香因害怕先行离开了。后消防队的官兵赶来,经过四个小时的抢救才最终将火扑灭。

案发后,金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积极与山场主协商赔偿事宜,共计赔偿5万余元。经过鉴定,此次失火的过火面积5.79公顷,其中林地面积0.26公顷、灌木林地5.5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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