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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劝架本好事 无奈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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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劝架本是好事,但是因为劝架不成,便帮助一方殴打另一方,就成了糗事。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并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定罪处罚。


  2011年9月5日上午,被害人董某在66号公馆建筑工地因埋设水管一事,与项目负责人李某发生争执、推搡。被告人王某上前制止时,和董某发生冲突,后被拉开。后两人在项目部办公室门前再次争吵,王某持玻璃杯砸击董的面部,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董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0000元,被害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手段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期徒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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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够倒霉的,前几日去上海拉架,反被打一拳{:soso_e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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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因为这样现在好多人都不愿意管别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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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汽传祺凝児 发表于 2013-4-27 09:06
就是因为这样现在好多人都不愿意管别人的事…………

也我这样想的,以后就不管啦smilies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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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架一定要戴钢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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