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3-5-4 10:23 编辑
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后以公司名义虚开249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案发。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结该起虚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案件,判处虚开发票的柏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1年3月试,柏某使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成立六安市某纺织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先后向新疆某贸易公司虚开8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7万元,税额150万元;向宁德市某贸易公司虚开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50万元,税额80万元;向郑州亚星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8万元,税额18万元。上述合计虚开税额达24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柏某虚 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虚开的数额巨大,已构成虚 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罪。柏某的辩护人提出该案符合单位犯罪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依法判处柏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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