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447
  • 回复0

[六安事儿] 舒城男子因盗窃被判11年 法律援助帮其得轻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22岁的朱某因犯盗窃罪被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服刑期间,侦查机关发现了朱某的一项漏罪。由于朱某生活困难无能力自行委托辩护人,朱某通过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人民法院工作站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中心认真审核并到其户籍所在地实地调查核实,最终批准了朱某的申请,指派一名资深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1.jpg

法援律师认真阅读卷宗,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现了一件重要事实,朱某在犯该漏罪时是未成年人,然而这一事实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并没有在起诉书中提及,但这一事实对被告人朱某的量刑有着重要影响。承办律师本着一位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坚持这一事实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让法院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法援律师经过进一步的走访调查了解到朱某自幼失去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几年后,朱某的母亲由于不堪生活的重压,抛弃了朱某,离家出走了。年幼的朱某无依无靠,开始了流浪的生活。由于无人看管,朱某慢慢的走上了犯罪道路。开庭时,法援律师据理力争,从朱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朱某的成长环境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以及刑事处罚的目的应当以教育为主等角度为其进行辩护。最后法院采纳了这一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朱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并决定对朱某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