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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大学生,却一念之差,误入歧途,但检察机关的法外容情,挽救了前途。近日,裕安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学生杨某盗窃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杨某系高校学生,因家境贫寒,无力购置电脑,遂起贪念,将同学一台价值2100元联想笔记本电脑盗走,构成了盗窃罪。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起诉法院,对于一个父母患病,自己尚未完成学业的人来说,十几年的辛苦学习付之东流,梦想也随之破灭。为此,裕安区检察院在向学校了解其本人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后,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杨某对此,心存感激,一再表示,今后会以此为戒,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此类案件的办理,凸显检察机关以和谐为理念的办案思路,将新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和解中的精神贯彻其中,改变了以往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观念,在轻微刑事案件中,以教育、挽救为主,让一些人不因为一念之差所犯的错误而推向社会,使他们成为社会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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