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湖北籍妇女来到六安市,以结婚为名骗取他人彩礼后逃离六安市,被骗者发现上当后报警,最终案发。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最终以诈骗罪对该名妇女定罪处罚。
2009年9月,被告人代在某与六安市金寨县张冲乡村民李显某结婚,2010年下半年离开李家回到老家湖北省仙桃市。2012年11月,被告人代在某伙同他人,隐瞒自己婚姻情况,以与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小牛村村民王化某结婚为名,骗取王化某彩礼3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处被告人代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