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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裕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安市永固管桩建材有限公司四名工人欲跳高塔索要工资,5月24日下午,该公司负责人前来本报说明事情缘由,公司并非是拖欠工资,而是在结算工资的过程中,与当事人存在异议。
该公司董事长朱志明告诉记者,带头上高塔索要工资的工人是该公司机修班的代理班长,该公司先前给他开出的工资是180元每天,但由于机器故障,该工人没有很好的履行机修任务,导致该厂停产8天,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决定按150元每天的工资跟他结算工资。该工人知道此事后,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认为所扣工资不合理,随后罢工并拒绝按150元每天的标准领取工资,导致他到高塔索要在结算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工资。事情发生后,该公司通过劳动、管委会等部门,经协商后按劳动法规定结算了该工人的工资,该工人也离开了该公司。通过此事,该公司意识到规范用工的重要性,随后停产专门派人事部门负责人到区人社局学习劳动法,并规范用工合同,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朱志明表示,以后该公司用工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同时他也提醒广大工友,维护自身权益要通过合法途径,诸如该公司发生的爬高塔的行为,如若再次发生,将通过相关部门和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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