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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持枪证过期不上交被判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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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管方针,无证持枪会构成犯罪,有持枪证但期限届满后仍继续持有也同样触犯刑律。近日郑某就因持枪证过期仍继续持有被金寨县法院以非法私藏枪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郑某于1992年购买一支土枪供打猎使用,所办猎枪证有效期至1998年7月1日。届满后郑某一直将该枪存放在家中,未上缴公安机关。近日在公安机关开展的缉枪专项行动中被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所办猎枪证有效期届满后一直将枪支存放在家中的行为,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鉴于其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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