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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竟用打火机点燃柴堆,造成4间房屋损毁,6月17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2012年1月30日下午,村民潘某闲来无事,用打火机将金寨县白塔畈镇农户邢某家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走廊上的柴禾点燃,火势越来越大,四间房屋也燃烧起来。后来,由金寨县消防大队将火扑灭,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锁定潘某为犯罪嫌疑人。经鉴定,烧毁4间砖墙瓦顶房屋及屋内物品被烧毁的房屋系D级损坏,损坏的房屋及屋内物品价值为12957元。
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鉴于潘某的确有悔罪表现,且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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