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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汤家汇镇的小王将丈夫小李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小王诉称由于自己结婚十余年来都未能生育,因此成为了夫妻俩时常产生矛盾甚至争吵的根源。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已经因矛盾异地分居达十几年,婚后所建立的感情基础确属薄弱,尽管如此,考虑到婚姻的组建并非易事,于是法官尝试调解两人和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两人态度仍较为坚决。综合本案案情,法官认为,二人之间矛盾十分尖锐,而且双方都对婚姻解除后果有着较为成熟的预判。法官综合各方意见之后决定调解离婚,在法庭主持下,两人和和气气的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当场分割、交付了财产,好聚好散。(曾凡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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