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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建立和完善价格宏观调控机制,增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我市近日出台了《六安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今年首设5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从明年起视财政情况逐年增加,主要用于稳定市场、改善民生、平抑物价、发放物价补贴。
据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对稳定市场、发展经济、扶持生产、平抑价格、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新形势下稳价安民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就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维护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2013年由市政府统筹调剂安排5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从2014年起,市财政依据财力状况逐年增加。
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当政府对群众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实施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和国家严格控制出台提价项目时,给执行相关政策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并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城区主要社区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直采直销的运营和管理体系。
同时,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当粮油副食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剧烈波动时,根据价格波动的原因、影响的环节,对相关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稳定菜篮子价格。并对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储备和生产基地建设给予补贴、补助或贷款贴息,以保证适时收购或投放,平衡市场供求,稳定市场价格。
此外,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当市场供不应求造成价格持续上涨时,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规模型副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支持规模型蔬菜、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市场建设;当肉、蛋、奶销售价格低于生产成本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大规模畜禽生产者和种畜、种禽企业给予补贴。对市场进行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以及与副食品等农产品相关的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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