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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人用零换整不成,一怒之下,男子抢走年过八旬老人1600元,锒铛入狱。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项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8月25日,项某骑摩托车路过金寨县青山镇一村民家门口,见一老人坐在门前。项某向其问路、要水喝,并随其到厨房喝水,以用零钱换整钱喝喜酒赶礼为由与老人换取200元现金。项某见老人有多张面值百元现金,便要求再换取200元,遭拒。项某遂放下手中茶杯,抓住老人右手腕,从其口袋里抢走1600元,跑出屋外,骑上自己的摩托车逃跑。项某逃至汤店大桥时,被当地村民抓获,钱被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老年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为劫取财物,抓住被害人手腕,是一种暴力行为,虽然暴力程度较轻,但足以迫使八十多岁的老年人无力反抗,其行为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应予惩处。(刘扬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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