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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据了解,杨某丧偶多年,历尽辛苦将六个儿女养大成人,现已各自成家另住。随着年龄增长,杨某无法独自生活,近年来一直随四子皮某生活。至2012年,皮某为自己家庭生活,长期在外打工,造成杨某生活无着落。其他子女对赡养问题相互推诿,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现杨某已86岁高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金寨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杨某的赡养问题,第一时间与老人六位子女取得联系。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下,老人最终与六位子女达成调解协议。杨某随四子皮某生活,由皮谋负责其生活起居;包括皮谋在内的四个儿子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800元;杨某放弃对两个女儿的赡养费诉讼请求。(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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