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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张某在卖树和伐木过程中,不幸被倒掉的树木砸成“植物人”,妻子将涉事五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16万余元。近日,裕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据了解,村民张某将自家的白杨树卖给王某等五人,在砍树时,张某在一旁观看,王某等人未仔细观察所伐树木周边环境,致使所伐倒的树木击中张某头部。后张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张某因意外致特重度颅脑损伤,呈植物状态,构成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张某妻子遂将王某等五人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五被告赔偿张某各项损失计116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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