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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寿春城遗址在列入国家“十二五”重大遗址名单后,经该县文化部门积极争取,日前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470万元,为开展寿春城遗址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寿春城遗址位于寿县寿春镇境内,是战国时期楚国的最后一座都城,有着非常丰富的楚文化遗存。遗址总面积26.35平方公里,其规模仅次于燕下都,为研究探讨楚国在淮河流域的发展衰亡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资料。寿春城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将以文物保护为基础,以展示为手段,科学、适度、可持续地利用文物和遗址,突出寿春城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楚文化的精髓,促进寿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期建设内容主要是遗址展示区建设,重点是遗址本体保护和遗址展示,包括柏家台遗址加固、遗址内违章建筑拆除、新建2000平方米的遗址展示棚等。项目总投资6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7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55万元。
目前,寿春城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正在做招投标准备工作,2013年底前可完成考古发掘,预计明春全面开工。(楚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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