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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对征地补偿不满,三名男子竟将工地上的铲车砸毁,损失2万多元,日前,寿县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据了解,寿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扩建工地,与寿县炎刘镇某村达成协议征用该村土地,张某、刘某、孙某因不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与该公司就征地补偿款问题产生纠纷。张某提议将该公司所有的停在炎刘镇搅拌站门口路上龙工牌铲车砸毁,并带头和刘某用砖头将车窗玻璃砸碎,随后又用铁锹将铲车驾驶室捣毁,同时刘某、孙某也跟随用“开丝”将该铲车的四只轮胎气放空,致使4只轮胎被压毁。案发后,三男子将铲车损失款21960元赔偿给寿县桃园新型建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对三男子行为予以谅解。
张某、刘某、孙某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已以故意损害财物罪将此案移送寿县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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