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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的老汉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能要求误工赔偿吗?保险公司认为,年满60周岁已到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能力,其误工费的主张不应支持。日前,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判决年满60周岁的毕某可以要求误工赔偿。
5月24日,李某驾驶轻型货车撞倒行人六旬老人毕某,随后毕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共住院15天,花去医药费12386.58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中李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毕某无责任。因为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毕某将驾驶员李某及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合计27425.23元。
保险公司认为,朱某在事故发生时已经年满60周岁了,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其误工费的主张不应当支持。经法官审理,朱某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这只意味着朱某可以进行休息,这是他享有的权利,而并不意味着他劳动能力的丧失,他仍然可以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最终判决朱某合计能获得21617.73元的赔偿款,其中包括误工费计719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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