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月25日,霍邱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处置一起110指令警情时,查处了一起驾校教练酒后驾车并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程度高达202mg/100ml。
当日,霍邱城区执勤民警接110指令称,城关派出所在处警时发现有人有酒后驾驶嫌疑,要求城区交管中队出警。城区交管中队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对嫌疑人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02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持有A2证,是平安驾校的一名教练,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在城关建新路一饭店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其朋友到东湖东路胜富宾馆住宿,和宾馆老板发生纠纷;城关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了解其有酒后驾驶的违法嫌疑。
张某身为驾校教练,本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但其以身试法,醉酒后持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已触犯刑法。民警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今身在看守所的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可能今生再也不能从事驾校教练这一行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