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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好东西,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孬种。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为了钱而闹的不可开交的事例太多了,这不,霍邱最近又发生了一件爷孙三代为钱反目为仇的事情。令人唏嘘。
去年10月,黄老太的儿子伍某某回家途中,被一辆汽车撞倒,不幸身亡。事后,肇事方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25万余元,扣除相关费用后,还有20万元打在孙子伍小某的银行卡中。为了这2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祖孙三代起了争执。
王老太与儿媳的关系本来就不是很好,现在儿子去世了,儿媳以后不可能为自己养老送终,因此,这笔钱还是现在就分了的好。孙子伍小某认为自己是奶奶的亲孙子,以后会赡养奶奶和母亲的,而且自己是伍某某的独生子,该笔钱应该由自己来继承。儿媳也认为自己一家与黄老太早就分家另住,该笔钱应该由自己和儿子来继承。审理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差距过大而未果。
霍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遗产是死者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而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并非死者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所以性质上不属遗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可以比照遗产处理的规定,按法定继承由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法院按照照顾缺乏劳动能力的年老者的原则,判决黄老太分得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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