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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十月份涨价,竟然让我们工商业户补交七月至十月的差价,这是为什么?”11月29日,六安读者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遇到的一件“困惑事”。陈先生反映的“补差价”究竟是咋回事呢?记者昨天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陈先生在六安市解放北路经营一家饭店。他说,燃气公司7月份向六安市有关部门上报了一份“涨价”文件,10月份才批准下来。可是,燃气公司拿着批复,就找他们工商户,要求补交7至10月份的燃气差价。陈先生一算账,他家的饭店要补交差价款2000多元,对他来说这是一笔额外负担。“十月份才批复涨价,涨价应该从10月份开始,为什么要从7月份开始收差价呢?”陈先生说,对此有疑惑的经营户不止他一个。
昨天下午,新奥燃气六安分公司一名客户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该公司的上游供气企业要求从7月份开始补差价,时间从7月10日至10月30日。六安市发改委7月份就通知市物价局可以调价了,但公司收到市物价局的批文是10月底。“我们的解释工作有些不到位,前一次抄表时就应当通知用户调价信息,应该及时让用户知道。”新奥燃气六安分公司办公室主任赵主任说。
六安市物价局物价管理科黄科长告诉记者,此次补差价全省都是一样的,时间都是从7月10日开始。补差价时间与审批时间是两码事,因为审批程序很多,他们此前也曾对此事解释过。据悉,燃气公司将继续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窦祖军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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