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满足社会对小型汽车号牌的合理需求,充分体现公平、透明的原则,本月16日上午9时起,我市将启用小型汽车非自编自选号牌“十选一”选号方式。
“十选一”选号方式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及所辖县区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汽车。在车主递交申请资料,完成车辆查验并取得受理凭证后,可在车辆管理所、交管工作站、4S店登记服务站的公安网选号机上通过输入受理凭证登记的流水号,选择“十选一”选号方式选取。车主进入“十选一”选号界面后根据屏幕提示点击“滚动”按钮,备选号牌进行无序滚动,车主点击“停止”键一次完成十副候选号牌的确定,同时车主应在规定时间内从十副候选号牌中任意选择一副,超时选号系统自动将十副候选号牌中的第一副确定为该业务流水对应车辆的号牌。
据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全市范围内因报废、转出等原因而闲置未用的小型汽车非自编自选号牌进行了全面整理,经审核确认115774副号牌可以继续使用,现已统一投入“十选一”号牌选号资源库备选。同时,要提醒车主注意选择“十选一”选号方式即视为自愿放弃自编自选、个性化选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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