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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辖区内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013年12月2日下午,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称百大金商都附近有一辆轿车撞上一辆非机动车后逃逸,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严重,要求民警赶到现场处理。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围满了围观的群众,而受伤的非机动车驾驶员正躺在中央。民警立刻疏散了群众,并将伤员送进了医院,同时固定了现场的证据。可是关键问题是肇事轿车已经逃逸,如何才能找寻到?民警走访了围观的群众,得到的消息仅有人发现是一辆白色的大众轿车,至于车牌群众反映并没有注意。 大队长李俊友在第一时间得知案情后高度重视,当即指示办案民警“坚定信心,尽快破案”,李伟中队长第一时间组织民警分析案情,在事故现场无证据,伤者柏某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无法提供线索的困难局面下,确定了“全面查找目击证人,以证人找车,以车找人”的工作思路。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近200人的走访,和近千辆车的排查后,民警最终在附近一家商场营业员的帮助下发现了肇事车辆车号可能为皖N1****的线索,并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肇,最后终于将肇事嫌疑人在家中寻获。 然而,嫌疑人杨某到案后心存侥幸,始终狡辩称虽然驾车与自行车发生了碰擦,但事发后下车没有发现车辆受损和人员受伤,所以驾车离去。当民警询问其肇事车辆保险情况时,杨某称事发前并不知道车辆保险已过期。面对杨某避重就轻的心理,民警不动声色,任其发挥,待其陈述完后,根据先期调查掌握的案件事实,对杨某编造的谎言逐个击破,面对被还原的事实真相,杨某大惊失色,心理防线明显松动,见此情形,民警抓住时机,继续展开心理攻势,一举突破了杨某的心理防线。 经查,2013年12月02日11时10分,杨某驾车行驶至皖西大道时代数码港入口处时,与同向行驶的柏某驾驶的人力自行车发生刮擦,致柏某受伤。事发后,杨某因知道肇事轿车保险已过期,害怕承担治疗费用,遂驾车逃逸事故现场。 12月18日,民警依法对杨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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