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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各位在霍山的老乡你们好,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 昨晚接到母亲的电话,我非常的气愤,我们霍山人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我母亲今年已经50出头了,在霍山苏果超市里面卖豆腐,也就在前几天我母亲在交接班的 时候,熟食部门的一位大姐要我妈妈尝尝她做的饺子馅减淡不,我母亲也是一直不吃别人的东西,这位大姐也跟母亲关系还好,有空的时候我母亲也经常去帮忙她去 包饺子,可是就在准备试吃的时候苏果超市的店长正好经过,看见这一幕,既然看见了,那就得把话说清楚,让我母亲写事情经过,我母亲也写了,其次那位大姐也 出面证明是她让我母亲试吃的,可是解决的结果却是从我妈妈工资里扣除1000元的薪资,这点让我很不理解,一个市场上只卖5毛钱的饺子居然因为试吃了一下 罚款1000元,这是多少倍的罚款???就打个比方来说就是算我偷吃东西也不至于罚款1000元,我想问一下店长,你把你们苏果的奖罚制度拿出来,如果有 这一条,那我罚款我愿意,如果没有,那你就是胡扯蛋,你就算杀鸡给猴看,我母亲也一把年纪了,毕竟不懂什么,你也不至于这么较真,换个角度想一下当您的母 亲遇到这种情况您会怎么想,我不是因为这点钱而跟您怄气,我只是觉得这么奖罚你觉得能服大众吗?而且据我所知苏果超市里面我母亲那个部门的老板是个合肥 人,喜欢拖欠工资,在这点上面已经触犯了我国劳动合同法里面的第八十五条 ,事在人为啊,我希望论坛里的老乡能帮我宣传宣传,苏果超市你赚的是我们霍山人口袋的钱,要有良心。。。。!! 在此我想为母亲维权,希望论坛里的资深 人士能为我想想办法,在此感谢了!店长是南京人.经常待在霍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