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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界杂谈] 禁渔期市民不可到天然水域钓鱼 违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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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8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禁渔期为2月1日至4月30日,春节放假恰恰在这段时间。提醒市民,严禁到天然水域钓鱼

  禁渔期间,严禁在长江干流、支流等天然水域内捕捞、游钓、扎巢采卵、挖沙采石;严禁收购、销售、加工天然水域内的渔获物。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或者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扎巢采卵、挖沙采石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事游钓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钓鱼也罚钱。第一次听说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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