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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少年潘某为“好玩”,竟点燃邻居柴堆殃及房屋。近日,金寨县法院以被告人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潘某幼年父母双亡,被其同族奶奶窦某收养,逐渐两人相依为命。邻居刑某一家外出,房屋长年闲置。2013年11月21日,潘某闲来无事,心想雨后的柴堆不易燃烧,试将刑某房边柴堆点燃,结果大火烧毁刑家4间平房及屋内物品,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事后,潘某年迈的奶奶拿出自己仅有的养老钱5千元赔偿受害人,取得了刑某的谅解。庭审中,少年潘某声泪俱下,表示好好做人,孝敬奶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因“好玩”而烧毁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潘某尚未成年,自愿认罪、真诚悔过,且与年迈的奶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可宣告缓刑予以社区矫正。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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