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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夜,六安市城北小区附近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被撞的行人身亡。警方通过在现场发现的一张超市购物小票,最终锁定肇事元凶。 2月14日19时13分,六安市东城小区旁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辆逃逸。六安市交警三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被撞者已死亡,没有目击证人,事故已发生多时,肇事车辆不见踪迹。在勘察中,民警在现场找到了一张超市购物小票。 在随后的侦查中,民警找到出具购物小票的超市,并从超市摄像中截取了可疑人员的照片。之后,民警将照片印制了数百份,散发到事故现场周边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几百户人家。2月17日下午,民警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人称曾见过照片中的人,好像是租住在东城小区内。民警立即赶往东城小区,确认照片中的人租住在该小区19号楼的张某,但不在家中,其原籍为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八里杠村。 民警先后两次赶到八里杠村,找到了张某的父母住处,在交谈中得知其儿子近日情绪慌乱不安,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民警就将发生在六安市金安区正阳北东城小区旁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向张某的父母介绍了一下,以及在城北乡好朋友超市调取的照片给其父母看了之后,张某的父母一下意识到不能再隐瞒事实,并表示立即协助警方找到张某。18日上午,张某带着肇事车辆来到了六安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案发当夜,张某骑电动车撞到一行人,由于当时天色已晚,被撞到的人当时还没有生命危险,张某当时为了逃避责任,以为没有人看到,捡起自己散落的物品,慌慌张张逃离了现场。事情过去了几天,张某认为万事大吉,警方不可能找到他,没想到一张购物小票将他给“供”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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