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2月24日电(通讯员 张帆)为了芝麻点大的小事,男子酒后起了杀心,将朋友电死,为了毁灭证据,又将尸体拖至一桥下涵洞,烧毁作案现场。发觉警察可能怀疑自己,便开始了外逃生涯,十六年后依旧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近日,经安徽省金寨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将李某涉嫌杀人一案报送至六安市检察院。
李某,男,1971年生,安徽省金寨县某乡镇人。1997年初,年仅26岁的李某在镇上租了个门面,从事摩托车修理,也由此认识了在旁边卖水果的陈某,两人一见如故,相处融洽,并商量着一起贩生姜去上海卖。 1997年10月9日晚,李某酒后去陈某租住屋找他玩。期间,李某谈到上海的生姜行情不行了,两人还是不要贩生姜去上海卖,以免亏本。不想,陈某因此生气,辱骂李某是个骗子,还说李某女朋友也不是个正经人,两人不欢而散。李某回家后依旧非常生气,决定要将陈某杀死。于是,李某携带一根带有插头的双股电线,又来到了陈某的租住屋,先假意与其和好,后提出要在陈某处过夜。当晚,李某趁陈某熟睡后,将电线接通电源后,陈某当场死亡。为了逃避惩罚,毁灭证据,李某在次日夜里来到陈某住所,将陈某的尸体搬运到附近的一个涵洞内藏匿,并在第三日夜里放火将陈某住所烧毁。
李某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所以在杀人放火后,依旧正常从事摩托车修理,直止四个月后,陈某家人找到陈某尸体,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才开始担心。在接受公安机关正常的排查询问后,李某的心理崩溃了,连夜外逃,开始了自己长达十六年的逃亡生涯。这十六年来,李某一直以他人的身份生活,日夜战战兢兢。
2013年8月13日,金寨县公安局从李某与亲属联系的书信中发现了线索,在杭州某区一租住房内将外逃十六年的李某抓获归案。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