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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日前,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规范周课时和学年教学时间,严令禁止利用寒暑假及法定假期补课,统一作息时间,一律取消走读生必须统一到校上早晚自习的规定,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据了解,市教育部门此次统一规范了周课时和学年教学时间:小学每天安排6节课,每周课时30节。小学和初中每学年教学时间39周,其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包括在九年级上课时间35周之内)。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擅自增加周课时。不得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提前组织期末考试,更不得提前放假。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安排。 对于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也做了规范:初中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30,小学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50。中小学生每天下午到校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早于14:00,每年5-6月和9月不得早于14:30。小学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30;初中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17:30,每年5-6月和9月不得迟于18:00。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低年级还应适当减少。初中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各中小学要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住校生可以上早读和晚自习。早读时间不超过45分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住校生上早读课和晚自习时教师应加强个别辅导,但不得利用这些时间集体上课。保证初中生、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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