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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日前,深圳龙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罕见的婚内损害赔偿案。妻子驾车出车祸致丈夫重伤,丈夫要离婚并起诉妻子,索赔22万元。最终,法院以“夫妻间应有一定的宽容与谅解”为由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妻子驾车出车祸 丈夫认为是故意
报道称,2011年10月8日,妻子蒋女士驾车,丈夫黄先生在后座睡觉,在惠盐高速坪山出口不远处,车头撞上防护栏,造成丈夫黄先生脾脏切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丈夫认为车祸是妻子故意所为,因事故发生前,双方夫妻关系不好。事故发生后,妻子也未及时报警,反而拖延救治。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黄先生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蒋女士对涉案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夫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应和谐互助,对彼此的行为应当有一定的宽容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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