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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被阻止喝酒持刀捅伤8个月孕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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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女士躺在病床上。查亚超 摄

  本报讯 “夫妻闹矛盾,竟能下如此毒手,实在让人气愤。”银川市民何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怀孕8个多月的表姐马女士因与丈夫闹口角,竟被对方用刀捅伤住院治疗。

  9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马女士就诊的宁医大总院。她躺在病床上,左手打着吊针,脖子上长约10厘米的刀伤让人触目惊心,隆起的肚子上缠着厚厚的绷带,左小腿也有两道刀伤。据其家人介绍,马女士家住红寺堡区,目前已有8个多月的身孕。

 马女士回忆,8月25日下午5时左右,她抱着一岁多的女儿来到丈夫陈某的朋友家,让他给女儿买奶粉。正在喝酒的陈某看到她十分不悦,不情愿地和她一起回家,路上边走边骂。到家后,两人继续争吵,陈某随手抄起菜刀向马女士的左腿砍了两刀,转身出了家门,年幼的女儿吓得大哭起来。几分钟后,陈某回到家,嫌女儿哭声吵闹便打骂起女儿,马女士上前保护女儿时,两人再次争吵。“我对他喊你再这样打孩子,干脆肚子里的孩子也别要了。”马女士说,当时陈某从皮包里掏出一把匕首刺向她的腹部,嘴里还骂着“我把你肚子里的孩子也弄死算了”,当其准备再次袭击时,马女士用手抓住匕首并大声呼救,陈某见状才松手逃跑。

  听到呼救的邻居赶来后,立刻拨打120并报了警,随后马女士被送至吴忠市上桥医院。由于伤势严重,已危及到大人及腹中胎儿的生命,上桥医院对马女士的伤势进行初步处理后,将其连夜转往宁医大总院。经过近2小时的抢救,马女士脱离了危险。据其家人介绍,目前马女士的医药费已达2万多元,由于家庭贫困,家人四处借钱,仍有5000多元没有着落。 (查亚超)

  ■律师说法

  银川市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介绍,陈某的行为已对马女士及其腹中胎儿造成故意伤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可判处3前以下有期徒刑,若被害人伤势严重,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杰称,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家庭暴力,如果马女士选择离婚,可不给男方分割任何财产。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9-1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女人  管他干嘛啊 让他死了算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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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男人就是畜生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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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这样就是故意杀人罪!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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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的总是女人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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