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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运行情况,市医保中心下发通知自明年增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以及部分慢性病限额。 增加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重度癫痫、丙肝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限居民医保)。增加的门诊慢性病限额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期、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期、乙肝抗病毒治疗、结核病活动期、高血压合并脑血管意外以及部分精神病维持治疗期。另外,新规还明确了今后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期、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期、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小儿脑瘫需参加复审鉴定。而肾移植术后其原有的肾功能不全或肾小球肾炎等慢性病补助同时停止。其他病种则为长期有效病种,需按规定进行年审。 据了解,市直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申请表并报送相关材料,届时由医疗专家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对照“门诊慢性病”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标准的参保人员,则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的补助。各县区参保人员向所在县区医保中心内进行申报。 
(记者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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